临近年关,是企业,也是别人企业的客户,免不了要代表公司参加商务性质的“××客户答谢会”,主办方为感谢客户的支持,也会在活动中穿插一些小环节,比如玩玩游戏抽抽奖,但没有什么比现金红包更能打动人心的了。然而,张女士因为参加答谢会中大奖这事,可是烦透了!
近日,张女士代表公司参加一个答谢会,她在会上抽中3000元现金,因为不愿意上缴奖金,公司以此为由将她辞退。那么,抽中奖金是否应该上缴公司?公司以此辞退员工是否有理有据?
专家表示,一般抽奖所得不能视为企业的正常业务回扣或收入,抽奖所得不归企业所有,除非企业与员工另有约定。张女士所在的公司多次要求其返还奖金,应该可以视作公司约定。如果仅仅因为3000块就闹得同事失和,并且遭遇辞退,岂不是太亏了?
事实上,3000块对公司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公司如此斤斤计较,无非是想凸显公司的管理制度。如果公司内部存在相应的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便会使得企业管理形同空文,并借此考验员工的团队意识、服从意识。但是,企业也要注意一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任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开除该员工,还要拿出足够的企业制度来证明开除行为的合法性,否则不但面临“小气”、“苛刻”的责难,还要面对监管部门及员工的法律质询。
小编有话说:
现代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很难用简单的是非标准来任意臧否,也非常考验单位及个人的智慧与能力。企业如何遵纪守法,用良好的工作环境、科学规范而不失人性化的管理、向上发展的空间来吸引人才,将企业做大做强;员工如何准确定位,在企业利益与个人价值上找到契合点,“答谢会抽奖”的各种思考已远远超出了3000元之外。
另外,招聘会结束后,每次都会送给参会企业小礼品。为了避免事情复杂化,收到礼品的招聘专员不妨问下直属上司是否要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