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改革开发40年,临朐县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日,在天润家庭农场,村民赵光德正在动物园内饲喂黑猪。当了一辈子农民的他,六年前将土地流转给了天润农场,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产业工人”,每年有一部分保底的流转费,还能在家门口找一份不错的工作,这让生活多了一份保障。
东城街道城东管区村民赵光德:一直到2038年,流转了1亩多地,当时一亩地700块钱,而且我还在这里打工,一月2000块钱,一年能干五六个月,一年能收入1万多块钱。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每一次农村改革都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创举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奏响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第一部曲。
21世纪初,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这也激发了像天润家庭农场一样,种田能手和种养殖大户大面积流转土地的热情,但起初有不少村民并不乐意。
把地转出去的农民不踏实,土地流转大户王永法的心里也不踏实。农场核心区域的几块地,就让他磨破了嘴皮子。
天润家庭农场场长 王永法:当时有四五块地,他不愿意把土地承包给我们,他要是不承包给我们呢,咱一些设施也没法规划,虽然他土地不多,一家一户一亩二亩的,但是整个规划就没法安排了。
为使农户在面对“流转”时对自身权利更有信心,党的十八大以后,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中央着手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县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林兴亭: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才能放心流转、稳定流转,从而带动各种各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截止到2017年,我县694个村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13.45万户、48.29万亩土地,颁证率达到90%以上。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定下基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三权分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给土地经营人并可以流转,土地改革由此奏响第二部曲。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加上土地延包政策,农民和流转方都吃下了定心丸,土地流转有序开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在辛寨镇高家庄村,村两委成立“高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土地2800亩,开展规模化机械化经营,农业生产效益也明显提高。据估算,高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年可获得经营性收入约560余万元,年提供就业岗位1.2万人次,村民每户可增加收入1000余元。
高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 高公瑞:合作社统计经营、管理、销售,农产品品质得到了提升,每亩地可以比老百姓种植的粮食作物每季提高100块左右。
截至2017年,我县注册农民合作社1856家,家庭农场302家,土地流转面积26.71万亩,土地经营规模比重达87.63%,2018年被农业部确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