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临朐在线网 来源:www.linqu.ccoo.cn 日期:2019-01-07 浏览

临扶贫组办发201829

2018年是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9号)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16155号)和临朐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721有关规定,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实际在临扶贫组办发〔201811号文的基础上修订临朐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级次、各渠道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为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渠道不变。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照原渠道下达。

2、明确规模。对县级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在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县级预算后30日内,由县直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明确用于扶贫的资金规模,涉农扶贫资金要向脱贫任务重的乡镇倾斜。

3、充分授权。根据上级要求,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直单位县直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统筹整合集中使用各类扶贫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4、精准使用。以本地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将统筹整合的各类扶贫资金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统筹整合内容

(一)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1.中央资金。除国家部委直接分配到项目的资金外,凡是切块分配的,原则上纳入整合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20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工程集雨区环境整治)、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2.省级资金。主要包括24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植树造林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整治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环境保护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体育彩票公益金、服务业发展资金(农户科学储粮建设)、服务业发展资金(农村邮政站点建设)、服务业发展资金(乡村旅游发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促进就业创业资金(农民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资金(技能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就业创业资金(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科学普及和推广奖励资金(科普示范工程)、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以上未列明但与前述中央资金配套使用的省级资金也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3、市级资金。主要包括12项:支持扶贫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支持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资金、支持果树发展资金、支持粮食高产创建资金、两河开发支持资金、山区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农村幸福院项目补助资金。与中央和省级资金捆绑使用。

4.县级资金。主要包括:支持扶贫专项资金、上级整合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

5.其他资金。

1)对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安排用于扶贫开发的债务资金,我县将加大与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重点支持扶贫任务重的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加强中央、省级相关涉农资金与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公益事业扶贫基金的有机衔接,统筹用好支农政策性贷款,引导鼓励各类金融及社会资本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做到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最大限度发挥资金规模效益。

3)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精准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

4慈心一日捐资金。脱贫攻坚期内全部用于扶贫。

(二)统筹整合的资金规模

截止目前临朐县整合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共计411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万元,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省级资金884.3万元,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资金1946万元,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46万元,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支持项目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1204.5万元,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使用方向

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14.8万元,其中80万元用于扶持丹崮林场33万元用于扶持嵩山林场,2145万元相关镇(街、园、区)统筹用于实施镇级扶贫项目,570万元由寺头镇用于实施食品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542万元由龙山产业园用于实施临朐花卉苗木扶贫产业园项目,140万元由相关村用于实施市派驻第一书记和包村工作组帮包村扶贫项目300万元用于实施金融扶贫,150万元用于实施嵩山彩票公益金项目,29.1万元用于实施雨露计划,13.7万元用于建档立卡工作经费,9万元用于实施金晖助老3万元用于宣传经费。

其他整合资金共100万元: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支持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实施蒋峪镇九龙沟高档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临朐县以本地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将统筹整合的各类扶贫资金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委、政府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亲自协调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监管。县直单位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四)加大督查力度。相关县直单位加强联合,加大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督查力度,严格要求项目承担主体,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完成建设任务。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项目监督机制。

)开展绩效评价。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临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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