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科技局党支部委员李宪栋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11月18日9时许,李宪栋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与对行的王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致王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犯交通肇事罪,李宪栋被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宪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井镇上坪村张训新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8月13日20时许,张训新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与路边行人孟某某、王某相撞,致使两人受伤,孟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因犯交通肇事罪,张训新被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张训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城街道西朱村马建新违纪问题。2017年11月7日14时左右,马建新在城关街道张家亭子村菜市场附近因琐事同杨某某发生厮打,受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马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柳山镇庙山村张中华违纪问题。2018年4月11日19时许,张中华与杜家庄村村民张某某在庙山村牌坊附近,因断电纠纷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张某某身体多处擦伤,受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张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南关村杨宁涛违纪问题。2017年11月7日14时许,杨宁涛在城关街道张家亭子菜市场北空场处,因琐事与马某某发生争执,受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杨宁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出现苗头马上就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真正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坚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