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为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提高遗属生活水平,临朐县进一步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据悉,近日临朐县社保中心根据《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批复》文件要求,开展遗属人员认证和补助标准调整发放工作,并于1月份前后全部发放到位。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执行,幅度提高了9.75%;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由799.5元提高到877.5元,月增78元;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由615元提高到675元,月增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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