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弥河集中整治工作
日前,县委县政府作出专门部署,自7月15号起,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弥河流域集中整治,彻底解决水质污染问题,保护好弥河前期治理成果,实现水质优良、环境整治的目标。
一是集中整治工业污水直排。对向弥河及其支流水域排放污水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偷排污水的企业,要立即制止排污行为,并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或责令关停等措施。对已进入法律程序的14家污水排放企业,抓紧关停到位。加强对弥河河道排污口的跟踪监管,严禁擅自改建、新建入河排污口。健全完善巡查机制,全面加强错时执法,坚决杜绝偷排偷放行为。对弥河城区段因排污管网不配套、不完善、破损造成污水直排现象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更新完善。
二是集中整治畜禽、渔业养殖污染。县畜牧局牵头,相关镇(街、园、区)抓好弥河沿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规范整治,尽快制订养殖场、养殖小区关闭、搬迁和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县水利局牵头,相关镇(街、园、区)抓好弥河沿线渔业养殖的全面规范整治,所有渔业养殖户全部配齐污水净化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是集中整治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加强沿河两岸村庄的环卫管理,对弥河河道及支流周围乱倒垃圾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力量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水平。各镇(街、园、区)要及时收集、清运辖区内生活垃圾,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垃圾占道和垃圾入河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垃圾对弥河水质的污染。县卫计局、各镇(街、园、区)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坚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倾倒问题。对乱搭乱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河道内及两侧的违章建设,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能消除的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消除。相关镇(街、园、区)要加强对河道及周围区域的监管,杜绝新的乱搭乱建现象发生。
县里成立组织机构,强力推进弥河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弥河““路平、水清、河通、洁净、树齐、乱终目标。
一是集中整治工业污水直排。对向弥河及其支流水域排放污水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偷排污水的企业,要立即制止排污行为,并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或责令关停等措施。对已进入法律程序的14家污水排放企业,抓紧关停到位。加强对弥河河道排污口的跟踪监管,严禁擅自改建、新建入河排污口。健全完善巡查机制,全面加强错时执法,坚决杜绝偷排偷放行为。对弥河城区段因排污管网不配套、不完善、破损造成污水直排现象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更新完善。
二是集中整治畜禽、渔业养殖污染。县畜牧局牵头,相关镇(街、园、区)抓好弥河沿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规范整治,尽快制订养殖场、养殖小区关闭、搬迁和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县水利局牵头,相关镇(街、园、区)抓好弥河沿线渔业养殖的全面规范整治,所有渔业养殖户全部配齐污水净化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是集中整治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加强沿河两岸村庄的环卫管理,对弥河河道及支流周围乱倒垃圾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力量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水平。各镇(街、园、区)要及时收集、清运辖区内生活垃圾,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垃圾占道和垃圾入河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垃圾对弥河水质的污染。县卫计局、各镇(街、园、区)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坚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倾倒问题。对乱搭乱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河道内及两侧的违章建设,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能消除的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消除。相关镇(街、园、区)要加强对河道及周围区域的监管,杜绝新的乱搭乱建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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